索 引 号 | 11152200318579956Y/2022/00005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2-04-02 00:00:00 | 时效 | 有效 |
索 引 号 | 11152200318579956Y/2022/00005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2-04-02 00:00:00 |
时效 | 有效 |
各局办、中心:
为确保扎实高效完成好盟委、行署督查室交办的督查任务,推动盟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各项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经党工委研究,决定成立盟开发区督查室,督查室设在党政综合办公室,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督查室主要职能职责
(一)盟开发区督查室按照盟委、行署督查室文件、督查任务及盟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中心工作开展督查。
(二)及时协调、分办具体督查事项,并做好与园区各局办、中心在督办、上报材料期间的衔接配合工作。
(三)上级专项督查事项涉及园区需督办的具体问题、具体业务局办、中心的,由园区分管领导负总责,督查室第一时间协调、安排具体承办的局办、中心配合督查室开展专项督查。
(四)不需开展实地督查但需上报材料的,由督查室向分管领导汇报,安排具体局办、中心起草文件、汇报提纲、表格等材料,经具体业务部门负责人签字,经分管领导签批后,由督查室上报盟委、行署督查室。
二、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督查室业务工作的协调领导,经园区党工委研究,决定成立督查室组织机构,其职能为统筹、协调、指导、督办各项工作。各局办、中心需指派1人为兼职督查员,按上级文件要求及具体督查事项配合督查室开展工作。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督查室主任:
鞠 浩 盟开发区党工委委员、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督查室副主任:
时 兵 党政综合办公室科员
成 员:
韩冰玉 经济发展局副科级干部
夏继刚 安监局科员
陆 鹏 财政局科员
张 甲 综合保障中心科员
呼 和 交流协作中心科员
李秀春 建设局科员
康 晗 自然资源局科员
王晓红 企业服务中心科员
曹 禹 投资促进局科员
黄文杰 生态环境分局科员
三、相关要求
(一)督查室要注重围绕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中心工作精准发力,回应企业关切,聚焦难点问题,推动整改落实,提高督查实效,加强自身建设,打造过硬督查队伍。
(二)各局办、中心所指派的督查员,必须服从督查室统一调度和安排,合理安排本部门及专项督查工作时间,积极配合开展各项督查工作,按时提交上报相关材料,严格实行请销假制度。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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