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内蒙古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
工作委员会关于兴安盟委第五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社会公开稿)
根据兴安盟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19日至12月15日,盟委第五轮巡察组对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巡察。2024年2月28日,盟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主动担当,坚决落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巡察问题反馈后,盟开发区成立了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层层分工负责,具体落实到人。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盟开发区党工委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并要求与整改工作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注重实效、保质保量,力争提前完成整改工作。
盟开发区主要领导带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深入企业一线督导调研问题整改情况,督促提醒领导班子成员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专项巡察整改工作,主动落实“一岗双责”要求。
二、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条落实整改
(一)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有差距,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
1.关于“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盟开发区党工委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干部职工年度重点学习计划。二是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制度,制定领导班子带队检查计划,定期开展带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三是已督促乌兰泰安在2022年12月5日完成4台压力容器检测取证。
2.关于“安全生产专业监管人员力量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园区在2023年11月通过兴安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录用了2名化工专业人员。二是园区已根据发展需求和工作需要,制定合理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及化工专业人员招聘计划,并向相关部门报送用人需求,逐步调整专业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比例,加强园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
3.关于“基础设施不能满足工作需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统筹消防站升级改造与气防站建设,预计10月末消防器材车辆采购完成。二是园区住建局在2023年10月已针对89个消防栓进行全面修复。
(二)监管责任落实不力,执法检查“宽松软虚”
4.关于“检查安全风险隐患不深不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园区已聘请第三方安保公司加强对园区范围内的日常巡查,园区住建局对线缆、沟壑、井盖、排水渠等风险点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二是中广核兴安盟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12月2日在乌兰浩特市应急管理局完成应急预案备案登记。
5.关于“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园区制定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计划,已有4家企业正在组织申报中,8月30日前9家完成申报;12月30日前13家完成申报。二是园区将继续强化教育引导,向企业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意义,督促企业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帮助各企业在标准化建设上逐步升级。
(三)督促企业落实整改责任压力传导不够,企业边查边改边犯问题突出
6.关于“督促反馈问题整改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青岛天能公司已通过招标将消防地下管网维修工程发包给第三方公司,施工单位已完成维修施工。二是针对企业问题整改不彻底,带病复工复产情况,园区已建立协调沟通机制,与盟、市相关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杜绝企业带病运行。
7.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未建立整改长效机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园区建立完善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制度,自上而下层层落实责任。二是坚持开展监督人员日常检查、聘请专家月度、季度安全检查的工作机制,对发现的安全问题隐患闭环管理,并与各级相关部门形成工作联动,及时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理。三是园区通过封闭化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等,对企业“两重一大”管控情况实时监测。四是派驻纪工委定期对园区安全生产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进行执纪监督。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此次安全生产专项巡察工作,是对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次激励和鞭策。开发区党工委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举一反三,在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的同时,不断健全完善整改工作机制,制定更加科学、规范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全面深入排查园区各领域、各环节、各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抓好问题整改。针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事项,园区将指派专人盯办,分管领导负责调度,并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进展,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扩大巡察整改工作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482-2220670
邮政信箱:乌兰浩特市葛根庙镇白音乌苏嘎查
邮 编:137400
电子邮箱:1491208534@qq.com
中共内蒙古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
工作委员会
2024年7月3日
上一篇:
下一篇:
主办单位: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
地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 电话: 0482-2220670
传真: 0482-2220673 Email: admin@xam.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