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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公示(五)

来源:盟开发区 作者: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16日 分享到:

根据《国家发改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有关精神,现对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风电装备制造创新示范产业园道路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风电装备制造创新示范产业园道路工程。

2.建设地点: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3.建设规模:路线全长33.6公里,新建段8.8公里,改建利用段24.8公里,设置平面交叉5处,改建互通式立体交叉1处

4.建设工期:本项目全长33.6公里,2019年8月开工,2020年8月竣工。

5.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23626.96万元,拟由政府债券进行融资

二、目的意义

为了保证收集意见和建议的广泛性,同时使得本项目建设的相关利益群体都能够了解本项目的各方面情况。

三、初步设想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种利益格局的调整,深层次的社会矛盾进一步显现,有些矛盾纠纷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制约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近几年发生的多起恶性群体事件更是引起了国家、各地方政府和企业的高度重视。所以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才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

四、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本次工程建设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风险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项目立项、审批的合法合规性、施工期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建设方案、资金筹措和保障、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影响因素。

五、预防或减轻社会稳定风险的对策措施要点

针对本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拟采用如下的风险防范与化解措施:建议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审批流程,开展相关立项、审批工作;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证建设资金的落实和到位;严格监管施工单位进行文明施工,减少扰民,加强环境保护等。

六、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方式及期限

1. 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

 联系人:苏江   联系电话:18648223002

2. 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方式

群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取得联系,发表对拟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诉求。

3. 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期限

可自公示告之日起七日内。

2019年7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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