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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有奖法律知识竞赛的公告

来源:盟开发区 作者: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01日 分享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民法典是新中国历史上首个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的人民法典,开启了中国民事法律新时代,具有里程碑意义。学习、宣传民法典是今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法治宣传工作的重点内容。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迅速掀起民法典普法宣传热潮,实现“以题传知识,以赛促普法”,真正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推动民法典实施,大力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兴安盟委宣传部、兴安盟司法局、兴安日报社决定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奖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竞赛时间

  本次竞赛时间为2021年3月1日——3月20日,以答题卡邮寄或送达时间为准。

  二、奖项设置

  本次知识竞赛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纪念奖100名、组织奖若干。届时将由兴安公证处对本次竞赛评奖过程进行公证。

  三、参赛办法

  竞赛试题和答题卡在兴安日报、内蒙古兴安盟电子政务综合门户网站(http://www.xam.gov.cn/)、兴安盟司法局门户网站(http://sfj.xam.gov.cn/)、兴安在线网站(http://www.xingandaily.cn/)以及微信公众号:文明兴安行、网信兴安、兴安司法行政、兴安日报官方微信、兴安蒙古语新闻、兴安广播电视台、阿尔山市融媒体中心、突泉微讯、科右中旗发布、乌兰浩特微分享、魅力科右前旗、扎赉特微讯、乌兰浩特微普法、科右前旗普法办、突泉普法零距离、扎赉特旗司法局、科右中旗普法、阿尔山市掌上12348上公布。

  • 答题要求

  1.本次竞赛共100道单项选择题,参赛者可从网站下载答题卡或复印报纸上的空白答题卡;

  2.请用黑色碳素笔或中性笔将答题卡内正确答案涂黑;

  3.答题卡有涂改、复印已完成答题的答题卡无效;一人一卡,重复答题只一张有效;

  4.参赛者须在答题卡上填写本人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要求字迹工整、填写完整。主办单位将严格保密参赛者信息。

  五、答题卡邮寄或送达方式

  1.参赛者可自行邮寄或送达;

  2.各参赛单位可统一收集邮寄或送达;

  3.邮寄信封右上角要统一标明“民法典法律知识竞赛”字样,盟直部门邮寄或送达地址:兴安盟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联系人:乌丽汗  冯瑞民;联系电话:0482-8269012;

  各旗县市邮寄或送达至各旗县市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联系人及电话:

  乌兰浩特市:武玉龙;0482-8299770;

  阿尔山市:包铁君;15034840590;

  科右前旗:马丽娜;0482-8399326;

  科右中旗:赵艳丽;0482-4127042;

  扎赉特旗:刘  洋;139****6026;

  突 泉 县:李  青;0482-5125367。

  各旗县市司法局于3月22日前将收集的答题卡报送至盟司法局。

  六、评奖结果公布方式

  评奖结果和颁奖日期将在兴安日报、内蒙古兴安盟电子政务综合门户网站(http://www.xam.gov.cn/)、兴安盟司法局门户网站(http://sfj.xam.gov.cn/)上公布。

  中共兴安盟委宣传部               兴安盟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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