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区域评估范围内项目涉水许可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指导意见》(内水办[2022]14号)文件要求,我公司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配水管网支线项目取水许可承诺内容执行承诺制,现将我公司的《内蒙古自治区区域评估范围内项目涉水许可承诺书》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问题和意见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向我公司进行反映,针对反映的问题我公司将进行处理和回应。
建设单位:兴安盟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马琳 联系电话:15148949898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
公示期限:2022年9月27日至2022年10月13日,共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