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为进一步提升内蒙古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盟开发区)安全生产风险防控能力和条件,按照相关要求,从即日起对经十一路路段进行封闭,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封闭路段:经十一路路段(盟开发区开发大街北——五道街南通行路段,约1700米,见示意图)。
二、封闭期间,五道街以北社会车辆请绕行风机外运通道;开发大街社会车辆禁止向经十一路方向行驶。
三、因道路封闭给广大群众出行带来的诸多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
特此公告。
乌兰浩特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内蒙古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