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政务公开 > 其他 > 工作动态

农村牧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20条防控指南

来源:盟开发区 作者: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05日 分享到: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针对我区农村牧区点多面广、医疗卫生条件薄弱,农村牧区防疫工作是当前防控工作重点之一,为有力有序地采取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科学防控措施,防止疫情在农村牧区扩散,自治区党委农牧办、农牧厅结合实际,在借鉴和总结各地好的做法基础上,制定了《农村牧区疫情20条防控指南》,为农村牧区疫情防控提供借鉴和参照。

一、严格人员管控

1.成立防控专班。各嘎查村要成立由党员带头负责的防控专班,组织开展设卡、巡逻、隔离、执勤、消毒等工作。

2.做好自身防护。各嘎查村防控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和监测自身体温。

3.严格出入管理。原则上每个自然村只设立 1 个进村路口,其余路口设置安全隔离设施,隔离设施前要设置“禁止通行”“掉头”“进村口位置”等明显标识,加强巡查和维护。

4.强化信息登记。每个进村口安排专人负责测量体温和人员信息登记等。尤其是近期是否接触湖北籍人员、从湖北返回或有接触史人员等情况必须如实登记。

5.加强教育引导。利用村内大喇叭、微信群、宣传车、宣传单、横幅等各种宣传方式,提高村民疫情防控意识,发动村民群防群控。

6.倡导文明新风。劝说群众不大办婚丧嫁娶,不摆席、少串门、少走动。

7.暂停集聚活动。停办庙会集市、游园节庆等公众活动;关停礼堂戏场、家宴中心、棋牌室、麻将馆等人员密集场所,避免人群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二、强化人员隔离

8.规范隔离防控。居家隔离人员要落实单人单间,发放告知书,在村内醒目位置张贴隔离告示。做好对隔离人员的健康法律宣教、心理疏导及邻里关系调解和轮流值守等工作。医务人员要及时开展随访,如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嘎查村,及时移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救治。

9.加强隔离管理。隔离区要经常进行消毒处理并做好隔离人员的日常生活保障。隔离期限为 14 天,如无异常,期满后经医护人员确认并报请乡镇同意后,方可解除隔离。

10.广泛开展排查。积极开展村民健康排查,尤其是对本村湖北籍、近期从湖北返回或有接触史人员的动态排摸,如发现体温异常就地隔离,并及时报告。

三、加强卫生整治

11.加强生活垃圾清运。春节期间产生大量生活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和全过程监管,严禁医疗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处理系统。

12.加强村内沟渠清理。及时清理沟渠两侧的白色垃圾、杂物等;严禁病死畜禽直接丢弃,杜绝生活污水、厕所粪污直排,做到村内沟渠无黑臭水体,无污水乱流。

13.加强畜禽粪污治理。家禽要集中关养,及时清扫畜禽粪污,避免人直接接触畜禽、野生动物及其排泄物和分泌物,严防粪口传播。

14.加强公厕卫生保洁。要增加农村牧区公共厕所保洁频次和消毒次数。

15.加强全面消毒杀菌。督促指导乡镇、嘎查村积极开展房前屋后、屋内屋外等“四害”孳生地的消毒杀菌工作;加大生活垃圾清运点、垃圾桶、运输车辆、转运站、垃圾处置厂消杀频次。

16.加强个人安全防护。切实保障清扫保洁、垃圾清运、转运站、垃圾处置厂以及公厕等一线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防护用品规范使用,不得重复利用,并做好防护用品使用后的消毒销毁工作。

17.加强农村牧区家庭卫生。引导广大农牧民群众做好环境卫生“门前三包”,引导农牧民群众改变不良生活习惯。

18.加强宣传教育引导。通过广播、微信、短信等群众喜闻乐见方式,提醒群众做好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引导农牧民群众自觉做好垃圾减量、分类等工作;大力营造防病除害的宣传氛围,提高群众自我防范意识。

四、增强保障能力

19.保障“菜篮子”产品供应。落实好《关于确保“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秩序的紧急通知》,切实搞好生产技术指导和服务,加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大工作调度和调控力度,确保“菜篮子”产品产得出、运得走、供得上。

20.保障备春耕物资供应。春耕在即,落实好各项惠农便民政策,做好农机维修,确保种子、农药、化肥、地膜等生产资料储备充足,流通渠道畅通,价格相对稳定,保障春备耕生产。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 电话: 0482-2220670 传真: 0482-2220673 Email: admin@xam.gov.cn

兴安盟开发区管委会主办 网站标识码1522000055 蒙ICP备05002755号-2 蒙公网安备 15220102010115号

Copyright 2015 www.xam.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