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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4~2030)(2021年版)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来源:盟开发区 作者: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28日 分享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19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420302021年版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发区情况简述

  1.规划范围

  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用地总面积53km2,其中锡盟工业园用地面积11.68km2,并另行编制锡盟工业园总体规划。本规划的规划范围仅针对锡盟工业园以外的规划用地,规划范围南至纬十七街、东至现有堆场、西至一级公路、北至锡盟工业园南侧六道街。规划建设用地面积41.32km2

  2.园区性质

  蒙东地区重要的能源化工基地,以煤化工、盐化工、铜冶炼、有机化工、玉米化工、材料化工为主导产业的自治区级开发区。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关阳春;电话:0482-2220697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内蒙古蒙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项目建设是否合理、环境影响程度是否可接受等,公众意见表见公告附件。

  •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意见表连接:https://pan.baidu.com/s/1jsU0ANCzMyKNbovwG6FQow   提取码:684S

  公众可将公众意见表发至邮箱mkfqjfj@163.com;或邮寄至建设单位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六、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七、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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