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盟开发区管委会 时间:2024-03-25 09:32:00 点击量:
一、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2,4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1%,比上年同期增加6,335万元,增幅24.26%,其中:上划中央级收入15,4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56%,比上年同期增加3,225万元,增幅26.48%;上划自治区级收入2,4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07%,比上年同期减少856万元,减幅25.82%;上划盟级收入3,4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76%,比上年同期增加894万元,增幅34.46%;开发区级公共预算收入11,0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54%,比上年同期增加3,072万元,增幅38.28%,分别是:税收收入10,304万元,非税收入794万元。
收支平衡: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0,889万元,其中: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09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9,276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9,05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743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资金71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6,7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6,29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656万元,调出资金46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7,213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4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137万元。
202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1,7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主要是自求平衡债券利息收入。
收支平衡:2023年基金预算总收入9,385万元,其中:本年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772万元,调入资金4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7,567万元。基金预算总支出3,182万元,其中: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178万元,上解支出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6,203万元。
二、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抓收支、保平衡聚焦增收节支,财政运行稳中有进。一是优化收入结构,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0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54%,比上年同期增加3,072万元,增幅38.28%,首次突破亿元大关。二是加强财源建设,完善园区各项基础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结合自身定位围绕主导产业,突出特色优势,形成“磁场效应”吸引企业入驻。三是推进税源优化管理,对重点税源企业实地调查,并进行动态监控,进一步增强税源分析监控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2、多措并举、多渠道筹集资金,有效防范政府债务化解风险。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2023年100%完成债务化解任务20,796.67万元,其中:使用中央特殊债融资债券化解17,213万元,压减支出利用超收使用财政自有资金化解1,396.39万元,通过审计核减及与债权人谈判等方式核销2,187.28万元,极大缓解企业压力,切实降低债务风险,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3、继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激发企业新动能。为支持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发展,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继续为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留抵退税,2023年共计为企业退税7,210万元。
4、谋新求变、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真正实现提质增效。通过绩效目标为方向,依靠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为抓手,2023年将项目资金全部纳入绩效管理目标,积极推动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工作,取得“用绩效对冲风险”的良好效能,提升财政资金绩效执行监控管理能力,保障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三、2024年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预算编制要求和盟开发区党工委工作部署,2024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提出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部署要求,认真领会自治区、盟委行署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重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执行《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提高财政资金效益,优化支出结构,全力支持开发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全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高地不断贡献财政新力量。
根据以上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制定2024年预算安排情况,具体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计17,8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11,431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收入增长3%,上级补助收入742万元,上年结转4,137万元,动用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51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原则,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预计安排17,861万元,其中:安排人员支出1,700万元,公用经费500万元,本级项目经费995万元,安排使用两年以上存量指标支出664万元,安排上年结转专项及债券支出4,137万元,安排政府预备费200万元,安排用于支付债券利息5,113万元,安排用于偿还债券本金3,897万元,上解支出655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8,157万元,其中:预计土地出让金债券利息收入182万元,自求平衡债券利息收入1,772万元,上年结转6,203万元。按照政府性基金以收定支、专款专用原则,政府性基金支出预计安排8,157万元,其中,支付债券利息支出1,955万元,上年结转专项债券支出6,202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由于开发区处于设立初期,与兴安盟本级公用一个社保征收机关,因此社会保险基金归兴安盟财政局统一安排,开发区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由于目前入驻开发区的企业为私营企业并处于项目建设初期,因此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
(五)、债务情况
盟开发区期初地方政府发行债券资金162,476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06,900万元,专项债券55,576 万元。由于债务情况由盟财政局债务科统一管理,盟开发区不单独核定债务情况,因此期末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62,476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06,900万元,专项债券55,576 万元。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随着盟开发区企业发展税收收入有所增长,在确保盟开发区“三保”支出情况下,2024年依据资金使用用途安排 16 个项目预算共计995万元。2024年盟开发区将继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紧紧围绕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目标要求,有力有序有效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同时,对财政预算完成部门整体绩效和各项目预算绩效申报、自评,并对财政资金进行监督审核,对符合要求的资金进行支付。
(七)、盟开发区“三公”经费情况
按照中央及自治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落实“过紧日子”的相关要求,盟开发区继续完善“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因盟开发区暂时未涉及出国(境)相关工作业务,年初预算安排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因盟开发区现有5台车辆车龄均已达到10年以上,维护费用过大,已向上提交车辆报废申请,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安排18万元,比上年减少10万元,下降36%;车辆报废后,因盟开发区地理位置较市区较远,往来业务较多,需新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安排200万元。
四、2024年开发区财政工作重点
一是科学编制2024年财政预算。盟开发区将从实际出发,按照部门申报预算情况,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做好预算安排,强化预算约束力。二是严格执行基本支出定额管理制度,合理保障部门正常有序运转;着力规范项目支出,大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确保“三保”足额纳入预算,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做到“无预算,不支出”,压减“三公”经费以及一般性支出。深化全口径预算管理改革,坚持政府“四本预算”精准对接、统筹算账,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到刀刃上。三是加强税源管理。按照“多管齐下、高标落实”的原则,对各行业纳税、各税种征收任务进行分解细化,分月制定计划,逐点逐项分析挖潜。利用园区政策,抓好税收工作,寻找新的财源突破口。
继续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过“苦日子”要求,坚持从严从紧加强预算管理。一是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坚决取消不必要的项目支出,严控新购设施设备,原则上以调剂使用为主。二是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统筹保障重点项目支出需要,逐步加大支持经济发展领域投入力度。
落实2024年专项债券申报工作。按照自治区及盟里相关文件要求的时间节点,全面统计盟开发区2024年专项债券项目资金需求情况,积极完成2024政府专项债券需求申报入库工作。
一是规范举借,严格在规定范围内举债,按照“谁举借,谁偿还”的原则,实时防范债务风险。二是规范国库资金管理,提高国库资金收支运行效率。全面清理已经发生的财政借垫款,加强财政对外借款管理,严禁违规借款,对于借出款项全面分析整理,合理调节国库资金余额。